弘帆股份有限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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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见问题

如何才能参与除权除息?
股东必需于除权除息交易日前持有本公司股票,方可参与除权除息。
公司的会计年度为何?
本公司的会计年度结算日为12月31日。
弘帆公司的股利政策为何?
公司每年决算后如有盈余,除依法缴纳营利事业所得税及弥补以往年度亏损外,应先提拨百分之十法定盈余公积,但法定盈余公积已达实收资本总额时不在此限,次依法令或主管机关规定提拨或回转特别盈余公积,如尚有余额,并同累积未分配盈余,由董事会拟具盈余分配议案,提请股东会决议分派股东股息红利。本公司股利政策系配合目前及未来之发展计划、考虑投资环境、资金需求及国内外竞争状况,并兼顾股东利益等因素,每年就可供分配盈余提拨不低于10%分配股东股息红利,惟累积可供分配盈余低于实收股本10%时,得不予分配;分配股东股息红利时,得以现金或股票方式为之,其中现金股利不低于股利总额之10%。